【基本案情】消费者魏女士于2011年12月18日向金玲玲冷冻经营部购买一袋冰冻羊肉卷,价格:17元,食用时发现该羊肉实际为猪肉,魏女士向商家反映,商家不仅不予处理,态度还十分恶劣,无奈之下,魏女士向12315投诉。
【调解结果】接到投诉后,湖里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解。经核实,魏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在工作人员调解下,商家当面向魏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魏女士50元,魏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商家冷冻柜里还有十五包同款羊肉卷在销售,现已责令商家下架处理,不得销售。
【维权评析】根据《消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案中,商家在产品外包装上注明为羊肉卷,实际却混装了猪肉片,涉嫌欺诈,因此应加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