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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公司登记被罚5万元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7-17

      台海网7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叶江平 曾华磊)一公司负责人将土地房屋权证中“4#厂房”抹去,然后拿着“修改”过的土地房屋权证等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到同安区工商局注册公司并骗取了公司登记。近日,该公司被工商局执法人员处以5万元的罚款。

  该公司位于同安区莲花镇,成立于2007年11月,经营五金配件加工。当初该公司负责人刘先生拿着“修改”前的土地房屋权证到工商局申请公司注册,被告知“4#厂房”这个地址已被一家食品公司注册了,无法在这个地方再注册一家公司。刘先生当时急着想要一份营业执照同他人办理业务,没想到上述地址已被注册了。

  后来刘先生就找他的朋友为他出谋划策,刘先生的朋友说:“你就把‘4#厂房’涂掉然后复印一份去办不就可以了吗?反正这样的房产证也看不出是假的。”刘先生接受了朋友的建议,拿着“修改”过的土地房屋权证等材料到工商局注册了一家公司。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了,没想到工商所人员近日在巡查核对该公司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时,细心的执法人员还是发现土地房屋权证被涂改了。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我国《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海峡导报200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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