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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 集体资产何去何从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9-05

  “村改居”   集体资产何去何从

 “村改居”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曾营社区作为杏林街道最早“村改居”社区,是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试点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部署,曾营社区经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曾营社区原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实施方案》,决定将经过清产核资界定后的原属于曾营居委会集体拥有并有权使用、处置的各类资产进行改制,其中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实行企业模式,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实行“民办非企业”模式,由曾营社区居委会向区民政局登记成立“厦门市集美区曾营共有权益服务中心”。但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股东人数在50人以下,而经身份确认的股东却有二千三百多人,如何选择公司股东,明晰产权关系,有效保障原登记在册村民的利益,避免纠纷,曾营居委会发了愁。

为此,集美区工商局注册科上门为曾营居委会解读《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说明公司设立的程序和要求,并对拟设立的企业在村改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股东出资纠纷等问题予以解答并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居委会如何选择股东,以避免原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出资主体虚拟、处置主体虚位、收益主体虚空等问题,从而保障原村民的合法利益,进而化解城市化改造中的矛盾,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经过集美工商局的指导和曾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由陈锡育作为自然人股东代表与厦门市集美区曾营共有权益服务中心共同投资注册资本480万元设立厦门市曾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营物业管理及村居建设项目,按照《公司法》进行运作,旨在带动曾营社区经济发展。

该企业的成功注册为未来城区改造、村改居集体资产产权改革树立了一个较为成功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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